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衔泥”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一、名额及金额

奖学金每年奖励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10名优秀本科学生,其中旅游管理专业5人。奖励金额10000元/人。奖学金分为三个单项,即学业卓越奖、学生领袖奖、实践精英奖。学业卓越奖,用于奖励品学兼优、成绩卓越的学生;学生领袖奖,用于奖励履职尽责、业绩显著的学生干部;实践精英奖,用于奖励投身创新创业和实习实践知行合一、成果突出的学生。

二、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全日制二、三、四年级在读本科学生。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未受过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获奖后,愿意积极参与“衔泥”专项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公益和实践活动,有效配合基金会开展的个人发展情况跟踪调查。

(二)单项条件

1.学业卓越奖〔同时满足(1)、(2)、(3)〕

(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积极组织或参与校、院、班活动,积极支持辅导员和班级干部工作;

(3)主动帮助学业预警同学提升成绩;

(4)科学研究成绩显著,以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为第一单位,作为第一作者(或指导教师一,本人二)发表高水平论文、获发明专利、出版学术专著。

2.学生领袖奖〔同时满足(1)、(2)、(3)、(4)〕

(1)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2)担任学院学生组织、社团或部门负责人,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

(3)思想品德堪为表率、热心服务同学,积极发挥学院与学生间的桥梁纽带和模范带头作用;

(4)为组织发展、同学成长、学院声誉做出积极贡献。带领组织、社团或班级获得院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推荐。

3.实践精英奖〔满足(1)、(2)、(3)、(4)之一〕

(1)学科竞赛成绩显著,在学校创新创业竞赛目录中专业相关一至三类赛事中获奖;

(2)社会实践成绩突出,作为重要负责人带领团队取得成效,赢得良好社会声誉,获省级(含)以上优秀社会实践成果或荣誉称号;

(3)在校创业取得实效,项目入驻我校大学科技园孵化基地、社会投资机构企业孵化器,或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

(4)专业实习实训过程中,为用人单位创造重大社会经济效益,为学校和学院赢得社会声誉。

4.签约上海亚朵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申请与评审

(一)评审委员会

1.评审委员会由8人组成。翁钢民、仵凤清、付岗为永久主任委员,其余委员由永久主任委员提名产生。

2.永久主任委员每人投票权重为2/11,委员每人为1/11。奖学金候选人人选选定、获奖人人选选定均需评审委员会以总票数11票的1/2以上通过,方可确定。

(二)评审原则

每年10月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审程序

1.学生根据本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衔泥”奖学金申请表》。

2.辅导员召集所负责班级学生代表,根据申报意愿,对材料进行审核、分类,可以通过组织材料评审、公开答辩等形式,按旅游专业和其他专业两组,分别提名每个单项奖不多于两人的人选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评审委员会提名。

3.评审委员会对辅导员所提名人选进行进一步遴选,确定候选人。

4.评审委员会组织候选人公开答辩,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奖。

本细则未尽事宜如需补充或更改,由评审委员会永久主任委员协商决定。

本细则由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和王海军先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