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中心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定期检查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意识,以预防为主。在工作中勤巡视、多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和处置。
三、中心工作人员要熟悉本职范围内各教学设备的使用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四、实验室重要部位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安全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张挂在明显易看的地方,严格执行,不得违章。
五、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任何实验都要有安全措施,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有安全操作规程。实验结束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水源和火源。
六、实验室内不得有明火,严禁吸烟。配备符合实验室条件要求足量的消防器材,保证完好,方便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妥善安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七、对新安装的设备和线路,以及老设备、线路的改造,要事先进行技术安全论证,批准后进行,以消除事故隐患。
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实验室,在实验室内禁止吸烟。如遇火警,除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组织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九、实验室内严禁使用电炉、远红外取暖器等其他电加热器。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空调设备的运行状况,人员离开时,应关闭空调。
十、实验室钥匙的管理应由实验中心统一管理,不得私自配制或给他人使用。
十一、加强防盗措施,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十二、实验室负责人要经常检查中心各教学点电器设备及供电线路的运行状况,确保线路绝缘良好。(电源插头、插座安全、完好,接地可靠)。
十三、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工作人员和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行政或刑事责任。
十四、中心所辖各实验室及办公室均为工作场所,不得存放与实验室无关的杂物,任何人不得在工作场所内留宿。
十五、实验室负责人应妥善管理教学设备及其附件,做好零、部件更换的登记工作。所有设备外借必须经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办妥手续后出借,并由经手人负责及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