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论文选题

工商管理硕士(MBA)毕业论文选题可以是专题研究,也可以是高质量的案例分析报告等,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论文要针对研究主题提出新见解,并设计可行的解决方案。其中,专题研究论文是针对我国经济改革和行业、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运用管理学、经济学等理论进行深入、系统地分析和研究。案例类论文是指编写具有典型示范性的案例,并围绕其管理问题与管理情景进行客观、深入分析。

二、开题答辩

开题答辩应在取得所有学位课、核心课、必修环节、选修课学分后进行。开题时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写出开题报告,并在开题答辩小组上作不少于20分钟的PPT汇报与答辩。

答辩过程中,每位评委都应针对学生开题报告的学术问题进行提问,秘书汇总后返给学生修改并报给MBA教育中心。

开题答辩结果为“一般修改”和“较大修改”的为通过,进入论文写作阶段;结果为“重大修改”的为未通过开题答辩,需要再次修改后重新申请开题答辩。每次开题答辩间隔不少于3个月。

三、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由指导教师组织,MBA教育中心督促并收集中期检查材料。参加中期检查的同学需完成论文主体部分的80%以上;如未参加中期检查,不能参加后续的评审环节。

四、预答辩

预答辩需完成论文全部内容,研究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预答辩由MBA教育中心统筹安排,每个答辩组由3名相关领域的教授、副教授组成(导师回避),PPT汇报与答辩时间不少于20分钟。

答辩过程中,每位评委都应针对学生开题报告进行提问(不能全部为格式问题),秘书汇总后返给学生修改并报给MBA教育中心。

预答辩通过后进入院内盲审环节,未通过的同学需要在下学期重新提出答辩申请。

五、院内盲审

盲审论文需做匿名处理(隐去指导教师和学生姓名),每本论文由3名院内专家评审(分为A、B、C三档),MBA教育中心将评审意见汇总后返给学生。

院内盲审结果没有C的论文进入外审环节;盲审结果有C的论文未通过院内盲审,需修改后重新申请院内盲审。

六、外审环节

1、评阅方式

论文由3名相关领域的专家评阅,评阅专家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其中MBA教育中心送审的1名评阅人为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另外2名专家由校学位办送审。

2、论文评语

评阅人应根据评审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评阅,给出客观、详细的评语。评语包括:

(1)论文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并指出哪些内容是论文的新见解。

(2)论文的学术观点是否科学、严谨,写作是否规范。

(3)对论文具体内容进行评价,指出需要修改之处。

(4)是否达到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是否同意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七、毕业答辩

毕业答辩由MBA教育中心组织,答辩委员会由5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构成,其中1名为具有实践经验的企业专家。答辩材料(包括最终论文、导师评语、专家评阅书和修改说明等)应在答辩前3天由答辩秘书送达评委。答辩委员会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每位评委应预先了解论文内容,做好答辩准备。

1、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委员名单,介绍答辩人简况。

(2)答辩主席主持答辩会。

(3)答辩人PPT报告(不少于15分钟)。

(4)答辩委员会提问,答辩人回答问题(不少于20分钟)。答辩过程中,每位评委都应针对论文内容进行提问(不能全部为格式问题),秘书汇总意见后返给学生修改并报给MBA教育中心。

(5)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评委对论文做出评价,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等进行表决,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

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答辩人在场)。

2、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复审

修改后的论文将交由燕山大学MBA教学指导委员会复审,复审通过的论文进入下一环节,修改不到位的返给学生继续修改。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决议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根据论文情况,就是否“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硕士学位”做出决议。决议采取投票方式,经全体委员2/3以上同意,方能做出“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否则视为不通过。决议经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确认。未通过的论文需要下学期重新申请答辩。

八、奖惩办法

1、优秀论文奖励办法

对于获得燕山大学校级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和学生,除按照燕山大学相关规定奖励外,MBA教育中心额外给予导师和学生各3000元的奖励;获得河北省优秀硕士毕业学位论文的额外给予5000元的奖励。

2、问题论文惩罚办法

“问题论文”是指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或河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上级行政机构组织的论文抽检中,抽检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

对于出现1篇问题论文的MBA指导教师,除根据燕山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外,MBA教育中心将停止其MBA招生资格2年;对于累计出现2篇问题论文的,取消其MBA指导教师资格。答辩委员会投赞成票的评委负有把关不严的连带责任,在下一年度的MBA招生中减招1人。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燕山大学MBA教育中心。

燕山大学MBA教育中心

20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