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学院校外单位实习安全协议

甲方: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

乙方(学生):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家长联系方式:  

丙方(导师):

为了确保在校生校外实习的顺利开展,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圆满完成校外实习任务,各方就在校生校外实习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及丙方责任

1、甲方与丙方在乙方开展校外实习前,对乙方进行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等教育。    

2、在乙方校外实习期间,甲方与丙方均有义务定期了解乙方校外实习情况,与实习单位进行协调沟通,督促实习单位加强对乙方的安全教育。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认真履行校外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要求,严格遵守学校和外出实习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严禁盲目擅动,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安全。

2、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确保自身安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严禁一切危险、违法活动;严禁进入与学生身份不符的场所,不得利用实习时间外出游玩,谨慎交友,注意自身防范。

3、赴校外单位实习前,乙方如未购买大学生医疗保险,须购买意外伤害险等相关险种。

4、如甲方实习单位非校方指定实习单位,则乙方应在赴校外单位实习前向甲方及丙方提供实习单位的详细信息和联系方式。

5、乙方在校外单位实习期间,应每隔2周以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与甲方、丙方取得联系,并向甲方、丙方通报实习情况和安全情况。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因违反本协议以及学校、实习单位的其它一切安全制度、安全条例、操作规程,由自身原因而引起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校外实习期间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安全事故,甲方和丙方将协助乙方根据相关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但甲方和丙方不承担任何非相关经济补偿。

3、乙方外出实习期间,确需中途离开单位或终止工作,必须征得丙方和实习单位的同意批准,报甲方备案,并跟实习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开。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其它约定

1、乙方校外实习期指: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正式与校外实习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后,其当事行为,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外出实习,必须与家长进行沟通,确保家长已知并与甲方进行沟通。

4、以上未尽事宜,视情况协商处理。

本协议甲、乙、丙三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燕山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学生科(盖章)年 月       

乙方:(签字)                            年 月   

丙方:(签字)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