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

为了进一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配合“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和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引领大学生深刻领悟和亲身体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要义。“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当代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实践,通过组织引导大学生服务校园,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 

二、活动的意义

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指大学生基于爱心和责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方式,利用课余时间无偿参加社会公益工作,自愿服务他人,奉献社会。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是新形势下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和手段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示大学生时代精神风貌有效渠道。大力推进“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必将进一步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

三、活动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服务校园师生和社区居民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自愿参与,无私奉献。义工服务活动是由大学生义工自愿从事的公益性服务,本着尊重学生本人意愿的原则安排工作。所有学生义工进行的义务服务都是无偿的,是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无私奉献。 

充分发动,广泛参与。各党团支部、学生班级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起每一名大学生参加义工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立足校园,辐射社会。从事义工服务活动不能与学生的正常学习相冲突,优先考虑校园内义工岗位。校外义工活动须经学院审批。

各尽所能,形式多样。“社会所需,义工所能”,以群众需求为依据,根据自身人力、才力,把社会需要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形式。

四、义工岗位的发布和管理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要突出校园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品牌,本着“学校关心、群众需要、义工所能”的原则,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的服务项目上,涵盖管理辅助、学风建设、倡导文明、助老扶残、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赛会服务、环境保护、结对帮扶等各个方面。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由学院学生科、团委具体负责,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学院青协。管理办公室需要根据义工计划的统一安排,拟定义工项目、时间,发布义工岗位,在全院招募义工人员,并做好组织、管理、考勤和义工经历的审核认定工作。

凡参加义工服务的学生,其工作经历和表现记入《经济管理学院“逐梦青年”义工服务手册》,作为评选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参考依据;作为推优入党、党员转正及参加国家、社会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具体标准见附件。)学院每学年授予完成义工服务时长总量最多的3个班级经济管理学院“雷锋班集体”称号,同时评选优秀义工个人。 

   五、活动的注意事项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应当以日常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为载体,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以义工制度建设为保障,力争在形式上有创新、在内容上有特色、在成果上有突破。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力争形成具有经济管理学院特色的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品牌。 

学院学生科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使义工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加强对义工服务活动的督查、指导和帮助,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服务结合起来,把流动性服务和阵地式服务结合起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建立健全大学生义工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等,不断加强义工的教育管理,促进义工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学院团委应逐步整合各类志愿者资源,将现有的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各类志愿组织在保留现有名称、各自开展活动的同时,逐步整合到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中,形成统一的义工工作体系。同时注意与学院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协调开展,不对原有勤工助学岗位形成冲击。学院各级学生组织都要主动做好义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及党员转正工作中,要严格考核发展、转正对象是否完成了规定的义工服务时长,要研究制定正式党员的考评体系,并将党员的义工服务经历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这一措施旨在增强大学生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大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改变当前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发展、轻培养,重理论教育、轻实践锻炼”的现状。 

要大力宣传开展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大学生义工的先进事迹,弘扬大学生义工的无私奉献精神,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的氛围,不断把我院“追梦青年”义工服务活动引向深入。 

 

经济管理学院

2013417

 

 

 

附件:

项目

周期

要求义工时长

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

确认前

20小时

参加党课学习

参加前

30小时(与上一项累计)

发展为预备党员

发展前

40小时(与上一项累计)

预备党员转正

成为预备党员之后

30小时

转正之后

每学期

10小时

评选院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相应学年

10小时

评选校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相应学年

15小时

评选国家奖学金资格

相应学年

20小时

评选励志奖学金资格

相应学年

15小时

评选国家(华润)助学金

相应学年

10小时

 

说明:本条例试行阶段,要求义工时长酌情减少,以具体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