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团支部、班级:
为了进一步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大学生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制度化,配合“我的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
一、活动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载体和学生党建工作的新模式,引领大学生深刻领悟和亲身体会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要义。“中国梦”的实现需要当代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实践,通过组织引导大学生服务校园,服务社区,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建设。
二、活动的意义
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指大学生基于爱心和责任,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当方式,利用课余时间无偿参加社会公益工作,自愿服务他人,奉献社会。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是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的有益探索,是新形势下创新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法和手段的重要形式,是增强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有效途径,是培养大学生社会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重要载体,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展示大学生时代精神风貌有效渠道。大力推进“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必将进一步为学生提供更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的机会。
三、活动的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以服务校园师生和社区居民为根本出发点,重点关注弱势群体,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自愿参与,无私奉献。义工服务活动是由大学生义工自愿从事的公益性服务,本着尊重学生本人意愿的原则安排工作。所有学生义工进行的义务服务都是无偿的,是不收取任何报酬的无私奉献。
充分发动,广泛参与。各党团支部、学生班级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充分调动起每一名大学生参加义工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立足校园,辐射社会。从事义工服务活动不能与学生的正常学习相冲突,优先考虑校园内义工岗位。校外义工活动须经学院审批。
各尽所能,形式多样。“社会所需,义工所能”,以群众需求为依据,根据自身人力、才力,把社会需要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在服务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服务形式。
四、义工岗位的发布和管理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要突出校园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品牌,本着“学校关心、群众需要、义工所能”的原则,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的服务项目上,涵盖管理辅助、学风建设、倡导文明、助老扶残、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赛会服务、环境保护、结对帮扶等各个方面。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由学院学生科、团委具体负责,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学院青协。管理办公室需要根据义工计划的统一安排,拟定义工项目、时间,发布义工岗位,在全院招募义工人员,并做好组织、管理、考勤和义工经历的审核认定工作。
凡参加义工服务的学生,其工作经历和表现记入《经济管理学院“逐梦青年”义工服务手册》,作为评选各种个人荣誉称号的参考依据;作为推优入党、党员转正及参加国家、社会奖学金评选的必要条件(具体标准见附件。)学院每学年授予完成义工服务时长总量最多的3个班级经济管理学院“雷锋班集体”称号,同时评选优秀义工个人。
五、活动的注意事项
“逐梦青年”义工服务计划应当以日常的各类公益性活动为载体,以校园文化建设为依托,以义工制度建设为保障,力争在形式上有创新、在内容上有特色、在成果上有突破。经过一段时间的实施,力争形成具有经济管理学院特色的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品牌。
学院学生科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使义工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加强对义工服务活动的督查、指导和帮助,把集中活动与经常服务结合起来,把流动性服务和阵地式服务结合起来,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要建立健全大学生义工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等,不断加强义工的教育管理,促进义工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学院团委应逐步整合各类志愿者资源,将现有的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等各类志愿组织在保留现有名称、各自开展活动的同时,逐步整合到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中,形成统一的义工工作体系。同时注意与学院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协调开展,不对原有勤工助学岗位形成冲击。学院各级学生组织都要主动做好义工活动的协调服务工作。
各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及党员转正工作中,要严格考核发展、转正对象是否完成了规定的义工服务时长,要研究制定正式党员的考评体系,并将党员的义工服务经历作为重要的考核指标。这一措施旨在增强大学生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树立大学生党员的良好形象,改变当前高校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一定程度上存在的“重发展、轻培养,重理论教育、轻实践锻炼”的现状。
要大力宣传开展大学生义工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大学生义工的先进事迹,弘扬大学生义工的无私奉献精神,扩大宣传的辐射面,增强宣传的影响力,努力营造“有时间做义工、有困难找义工”的氛围,不断把我院“追梦青年”义工服务活动引向深入。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4月17日
附件:
项目 |
周期 |
要求义工时长 |
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 |
确认前 |
满20小时 |
参加党课学习 |
参加前 |
满30小时(与上一项累计) |
发展为预备党员 |
发展前 |
满40小时(与上一项累计) |
预备党员转正 |
成为预备党员之后 |
30小时 |
转正之后 |
每学期 |
10小时 |
评选院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
相应学年 |
10小时 |
评选校级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
相应学年 |
15小时 |
评选国家奖学金资格 |
相应学年 |
20小时 |
评选励志奖学金资格 |
相应学年 |
15小时 |
评选国家(华润)助学金 |
相应学年 |
10小时 |
说明:本条例试行阶段,要求义工时长酌情减少,以具体通知为准。